我为群众办实事|120万元赔偿款快速履行到位 男子送锦旗

2021-06-10 16:10  来源: 大河网

  “谢谢博爱法院的法官,让我拿到了12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!”6月8日上午,家住博爱县农村的30多岁的卢某生来到博爱法院,在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团队调解室外的大厅里,将一面写有“排忧解难群众满意、耐心调解求和促稳”内容的锦旗送到了法官杨爱国及调解员手里,对他们倾心调解自己的交通事故表示感谢。

2020年10月17日18时08分许,王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G2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公务段路口处向西右转弯行驶时,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女青年王某某驾驶的“森地”牌电动二轮车(车上载着儿子卢某、女儿卢某某)相撞,造成王某某、卢某、卢某某受伤,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。经博爱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,王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,王某某、卢某、卢某某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。卢某送医后因伤情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事故发生后,卢某生的家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,一个孩子死亡,妻子和另一个孩子受伤在医院治疗。由于妻子伤势严重,已经支付医疗费60余万元,给家庭带来极度困难。因为各方当事人就事故赔偿存在争议,刑事案件尚在侦查阶段,赔偿款迟迟不能到位,让这个家庭陷入重重困难之中。

4月26日,该案件诉至博爱法院后,道交团队法官和人民调解员急当事人所急,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,第一时间与涉案保险公司取得联系,并告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保险金,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功能。经过反复协商,保险公司表示愿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。

4月28日,受害方与涉案保险公司在调解协议上签字,6月4日,120万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,纠纷得以彻底解决。(程贵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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